肇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,1993年经市编委批准单列,升格为独立核算的正处级机关事业单位,具有“代表、服务、管理”职能: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;团结教育残疾人,为残疾人服务;履行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,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。市残联内设科室3个:办公室、康复教育就业科、组织宣传文体维权科;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:市残疾人康复中心、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。肇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的主要任务是:一、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二、团结、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的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三、弘扬人道主义,宣传残疾人事业。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四、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扶贫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文化、体育、辅具用品供应、福利、社会服务、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,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,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五、协助政府研究、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、规划和计划;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草案;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,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,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。六、协助县(市、区)党委考察残联领导班子和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,对各县(市、区)残联(协会)领导干部进行培训。七、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综合、组织、协调和服务。八、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。九、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。十、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。十一、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十二、承担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工作。